货号: 120kg桶 | 是否现货: 是 | 可否印LOG: 可以 |
规格: 800*500*500 | 耐热耐腐蚀性: 强 | 包装型式: 防尘袋 |
是否进口: 否 |
自4月20日起,按照《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工作部署,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
如今,一个多月过去啦,关检合并后,对于废塑料、再生塑料企业进出口业务到底有啥影响,行业企业如何做到关务合规?
今后,预计每年我国将进口500万吨再生塑料颗粒和200万吨高等级再生PET瓶片,如此大的进口量,业内企业如何做到合规、合法?
1、登记、备案、查验、鉴定合二为一
日前,*根据《*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6月1日起全面取消《入/出境货物通关单》。
涉及法定检验检疫要求的进口商品申报时,在报关单随附单证栏中不再填写原通关单代码和编号。
企业可以通过“单一窗口”报关报检合一界面向海关一次申报。
如需使用“单一窗口”单独报关、报检界面或者报关报检企业客户端申报的,企业应当在报关单随附单证栏中填写报检电子回执上的检验检疫编号,并填写代码“A”。
以前分属关检两个单位办理的注册登记或备案手续成为历史,“一次登记、一次备案”真正实现。
海关和检验检疫合并后,有关查验、鉴定、认证就由海关一家负责了,应该是有利于企业的进口通关流程。
2、企业如何做到关务合规?
禁废改革之后,业内企业由进口废塑料转为进口再生塑料颗粒,虽然是一条生产线上的原料和产品,但这其中的关务却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如果企业不深入了解相关内容,必定陷入尴尬、被动的局面。
从宏观来看
进口废塑料、再生塑料的业务管理涉及国家多个监督管理部门,其中zui为密切的就是海关和商检,关检合并,执法统一,但其该有的业务没有变。此外,涉及公安局、工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税务局的相关法律法规。
工商局涉及企业的进出口活动是否存在超经营范围?
*涉及进出口商品贸易管制的问题,一旦企业进口了禁止进口的货物,就可能被认定为是走私,是违规。
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了企业的外汇额度,企业退税、对外收付汇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等。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33个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并发布实施,进出口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